公告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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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清明节放假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3-30 浏览次数: 设置

学院各部门:

  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027号)精神,经学校研究决定,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为:44日(星期日)放假,与43日(星期六)和45日(星期一)连休,共3天。请各部门加强安全管理,确保放假期间人财物安全。干部值周和院领导带班按照学院《2020/2021学年第二学期干部值周安排》执行,不再做另行安排。

  

特此通知。

  

  

  

学院办公室

  

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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