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各部门: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4〕12号)精神,202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为: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3天,不调休。放假期间,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,加强安全管理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在5分钟内报告值班中干和带班领导,并妥善处置,确保清明假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。校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按照党政办公室3月3日发布的《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干部值班安排表》执行。特此通知。党政办公室2025年4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