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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届毕业生离校须知

发布时间:2008-06-25 浏览次数: 设置

2008届毕业生离校须知

 

2008届全体毕业生同学:

为了方便大家了解正式毕业离校时的相关要求和工作程序,按照学院 “2008届毕业生工作联席会”的要求,制定本须知如下:

一、办理离校手续

1、办理对象:至今未办理正式离校手续的所有毕业生(含不能毕业的学生);

2、工作安排:

1)6月25日,到学生处领取《2008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通知单》;

2)6月25~30日,凭领取的《2008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通知单》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;

3)6月30日前,将办理完毕的《2008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通知单》交给就业部。

二、领取相关材料

(一)领取报到证

1、经办部门:就业部;

2、联系电话:0838-2651111;

3、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:

1)户口在学校的学生,请直接到保卫处领取《毕业生报到证》;

2)未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学生,请到辅导员(班主任)处领取《毕业生报到证》。

(二)办理户口迁移

1、经办部门:保卫处;

2、联系电话:0838-2652609;

3、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:

1)只有户口在学校的学生才需办理此项手续;

2)凭在保卫处领取的《毕业生报到证》到工农村派出所(联系电话:0838-2651041)办理户口迁移手续;

3)为防止户口关系过期作废,请务必户口迁移手续的有效期内到当地公安部门完成上户手续。

(三)领取毕业证

1、经办部门:教务处

2、联系电话:0838-2651117、2651112;

3、时间安排:

第一批:7月1日~5日(绝大多数毕业生);

第二批:7月15日~16日;

第二批:7月25日~26日。

4、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:

1)户口在学校的学生,需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,再凭相关手续直接到教务处领取自己的毕业证书;

2)其他毕业生的毕业证,先由辅导员(班主任)到教务处领取后,再发放到学生手中。

(四)办理组织关系

1、经办部门:系部党总支;

2、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:

1)学生党员或预备党员请主动到各系部党总支开具介绍信;

2)与党组织关系相关的其他材料装在毕业生档案中,由学生处统一邮寄。

(五)关于毕业生档案

1、经办部门:学生处;

2、联系电话:0838-2651113;

3、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:

1)按照国家规定,毕业生档案只能通过邮政机要件的方式进行邮寄,不能由个人领取;

2)毕业生档案的邮寄地址与学生所领取《毕业生报到证》上载明的地址相同(若有疑问,请直接向就业部咨询);

3)由于装档任务细致而繁重,要到7月30日前后,学生处才能将毕业生档案邮寄到报到证位所在地,请注意查收,以免遗失;

4)学生档案查询的有效期为1年,过时无法查询。

三、其他

1、7月6日前,除已经按照学院规定办理留级手续的学生,所有毕业生必须按时离校,不得滞留宿舍或学校;

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离校的,必须向宿管中心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留校时间。

2、7月10日前,毕业生离校时必须拿走全部个人物品;

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取走个人物品的,必须向宿管中心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保留时间。

3、因故不能回校的学生请及时与所属辅导员(班主任)联系,以便辅导员(班主任)尽快将《毕业证书》和《毕业生报到证》等物品邮寄给本人;

4、截止2008年7月1日2007/2008学年国家奖、助学金已经分两学期由辅导员(班主任)发放完毕,请相关学生与所属辅导员(班主任)取得联系;若对发放工作有任何疑问,请及时与学生处(0838-2651113)联系。

最后,祝愿全体毕业生:

今天是桃李芬芳,明天是社会栋梁!

 

学生处

二○○八年六月二十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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