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因体育馆形体及健身区改造工程的需要,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(招标编号:SCETC2008030 ),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。
一、工程概况:
安装木地板、安装彩钢隔热板、安装玻璃镜子、安装落地式把杆
二、招标方式:国内公开招标。
三、招标内容及要求:
下列改造内容的具体施工方案;下列改造内容施工。
1.安装木地板约230m2(要求与现有木地板型号、颜色一致);
2.安装彩钢隔热板(高2m,用钢架固定),约78 m2;
3.在彩钢隔热板上安装玻璃镜子约54 m2;
4.安装落地式把杆(Φ50mm、壁厚2mm不锈钢管,800mm高,总长约39m,固定在地板上,要求美观、结实、耐用)。
四、资金来源:项目专款。
五、本次招标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:
1.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;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3.具有建筑装饰施工资质的企业;4.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行业内有良好的信誉。
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,并在要求时提供原件备查。
六、投标文件的内容:
1.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2.税务登记复印件;
3.改造方案(包含文字说明和施工图);
4.报价表(含方案和施工等所有费用)及售后服务承诺;
5.投标保证金收据或转账凭证复印件(交投标书时验明原件);
6.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。
五.评标办法
我院将对投标企业所提供的方案、报价、资信等进行综合评比,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。
七、投标保证金:
报名时,提交投标保证金5000元。投标截止前要将投标保证金到达学院账户(开户名称: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/开户行:德阳市商行营业部 /账号:2011100000113747)。未中标者在中标公示后退还投标保证金(无息),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书面合同后,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。如中标单位不按招标要求执行或中途放弃者不退还保证金。
八、投标截止时间及标书投递地点:请投标人于2008年4月23日16:00(北京时间)前将投标文件交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408室。
十、联系方式: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(德阳市泰山南路163号)
投标联系人:李老师 电 话:(0838)2651133 8955406
技术咨询: 郑老师 电 话:(0838)2651115
十一、公告时间:2008年4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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