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院06届毕业生的派遣工作于2006年6月30日进行,现将其有关安排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办理离校手续的安排和程序
1、办理时间:2006年6月30日;
2、办理方式:自行到学院相关部门办理手续;
3、办理程序:
① 在学生处领取毕业生离校手续通知单;
② 到离校手续通知单上所列部门处办理手续;
③ 除就业部门最后办理外,其他部门可不按顺序办理;
④ 最后必须将办理完备的离校手续通知单交到就业办。
二、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的相关事项
1、报到证:① 领取报到证条件:取得毕业生资格;② 领取时间:2006年6月30日;③ 发放部门:保卫处;④ 可请求辅导员领取报到证。
2、户口迁移证:① 凭报到证自行到保卫处办理;② 可请求辅导员办理户口迁移证。
3、档案:由学院学生处统一寄发。
4、毕业证:凭报到证、户口迁移证到辅导员处领取。
5、不能回校办理或领取报到证、户口迁移证、毕业证的同学,须书面委托辅导员帮助办理。
三、到派遣单位报到的注意事项
1、按照报到证所注明的单位报到。
2、报到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:报到证、户口迁移证、档案、毕业证。
3、报到期限规定:报到证有效期为3个月;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1个月。报到时,报到证与户口迁移证应同处于有效期。
四、改派、补办、重办的报到证办理,由就业办受理。
附:
就业办:0838—2651111 学生处:0838—2651113
教务处:0838—2651112 保卫处:0838—26526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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